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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全国侨联原副主席, 1952年受到错误批判, 1971年含冤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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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全国侨联原副主席, 1952年受到错误批判, 1971年含冤而逝

发布日期:2024-08-11 19:23    点击次数:83

为了解放华南地区,1949年8月,中央决定将香港分局改为华南分局,归中南分局领导,当时担任华南分局第一书记的是叶剑英,担任第二书记的是张云逸,担任第三书记的是方方。

虽然这三位都是广东人,但长期活跃在广东的只有方方,建国后,因广东省的土改工作,方方一度受到错误批判,甚至受到撤职处分,后来更是含冤而逝,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方方的故事。

方方是广东普宁县人,原名方思琼,生于1904年,父亲是一个卖布匹的小商,早在五四运动时期,在进步思想的影响下,方方就联合好友建立进步团体,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后来方方考入广州第二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并结识了一批共产党人,比如说彭湃、阮啸仙等。

1926年,方方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

当时,方方带领农军配合东征军的行动,为当地豪绅所忌恨,豪绅声称要开除方方的族籍,不准他姓方,方方大笑道:

“不给我姓方,我偏要姓方,就叫方方!”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面对国民党的血腥镇压,方方积极组织工农武装进行反抗,发动潮安农军暴动,策应广州起义,参与创建东江红军与革命根据地。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部队开始长征,方方则留在闽西地区坚持游击斗争,担任红九团政委、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治部主任等职务,于1937年前往延安汇报工作,收到毛主席与党中央的表扬。

抗日战争时期,方方担任闽粤赣边区省委书记,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书记等职务,1941年到1942年,中共江西、粤北等省委机关相继遭破坏,面对叛徒的大肆搜捕,方方沉着应对,方才脱险。

解放战争时期,方方担任香港分局书记,1947年提出“实行小搞,准备大搞”的方针,积极策划在华南地区恢复武装斗争,为两广地区的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华南分局成立后,方方被任命为第三书记。

当时,方方还有两个职务,一个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另一个是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当时,方方与叶剑英商量后,根据广东省华侨多,比较特殊的情况,采取比较慎重的土改政策,导致广东省的土改工作相对落后,这引起中央的不满,被批评为“和平土改”。

在这种情况下,1952年,方方受到错误批判,被撤销职务,叶剑英也因此回到北京,不再担任地方职务,中央将两人调到广东省主持工作,一个是刚完成广西剿匪工作的陶铸代表中南局到达广东负责土改工作,另一个是从河南过来的赵紫阳,担任广东土改委员会副主任,接任方方的土改工作。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陶铸与赵紫阳主导了广东省的政治走向。

从1955年开始,方方先后担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侨联副主席等职务,协助何香凝、廖承志负责全国华侨事务工作。

令人没想到的是,十年运动开始后,方方受到林彪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于1971年9月被迫害致死,含冤而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中央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方方获得平反,1994年,中央作出批复,否定解放初期对方方“地方主义”、“土改右倾”、“官僚主义、分散主义”的批判,肯定他做了大量工作,并撤销原处分,恢复政治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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